——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看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
记者 姜 洁
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则,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政治纪律严明,全党才能在政治上高度统一、行动上步调一致,才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一个亮点,就是把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提高到了一个新高度,对关于政治纪律方面的规定进行了进一步充实与完善。
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从党的十八大以来被查处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案例中可以发现,管党治党中的所有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都是“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违背党章要求,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当两面人的问题。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一些问题更加充分地暴露出来,比如“七个有之”问题、“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问题、脱贫攻坚领域和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等等。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发布的对中管干部开除党籍和公职的通报内容为例: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王晓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规打探巡视信息;江西省原副省长李贻煌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搞“小圈子”,扭曲选人用人政治导向,破坏所任职的国有企业政治生态;陕西省原副省长冯新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纪律,毫无“四个意识”,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且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权谋取私利,与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中央网信办原主任鲁炜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阳奉阴违、欺骗中央,目无规矩、肆意妄为,妄议中央,干扰中央巡视,野心膨胀,公器私用,不择手段为个人造势,品行恶劣、匿名诬告他人,拉帮结派、搞“小圈子”……
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
比如,在第一章总则部分,增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等内容;在政治纪律部分,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增加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加对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以及制造传播政治谣言等危害党的团结统一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加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加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等。
党建专家指出,这次修订《条例》体现了极强的政治性,可以说是党中央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一个具体举措,体现了与时俱进,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 人民日报 》( 2018年08月29日 0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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