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州网9月10日讯 (融媒体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吴惠真 吴晓君 文/图)9月7日下午,在惠安县螺城镇东南花园南苑,有一位住户在楼顶焚烧秸秆做肥料,当地社区、消防、公安、城管等多部门第一时间到场处置。
当天下午5时许,螺城镇东南花园南苑17号楼楼顶位置飘起黑烟,有群众发现后以为发生火情,遂报警。事发后,社区和物业工作人员以及消防、公安、城管等多部门人员赶至现场。
现场并未发生火灾,而是有住户在楼顶焚烧秸秆要做肥料。社区和物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火扑灭。记者看到,该处楼顶被“改造”成多块菜园,不仅有砖头砌成的“田块”,还有搭盖的藤架和棚子,现场种植了空心菜、丝瓜和葡萄等,地板上有不少干枯的秸秆。
“这种行为极其危险,一旦火星被风吹到邻近建筑或引燃更多易燃物,后果不堪设想。”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员均对涉事住户进行火灾警示教育。
此外,现场还存在私占楼顶公共区域种菜、违规搭建铁皮房等多项违法行为。针对这些问题,螺城镇东南社区和物业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拆除清理工作。
东南社区党委书记庄映湖表示,社区将以此为戒,加大日常网格巡逻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上门劝导整改;针对拒不配合的住户,会收集好证据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全力守护社区的安全稳定。
消防部门提醒,消防安全无小事,切勿在城区建筑楼顶、街边或可燃物周边点燃明火、焚烧垃圾,共同维护美好家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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