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州网8月26日讯(融媒体记者 傅恒 通讯员 泉消宣 文/图)自7月20日首次消防安全集中夜查以来,泉州市将夜查行动转入常态化,以高频次、全覆盖、严标准的错时排查,全力织密火灾防控安全网。全市消防、市场监管、工信、公安、住建、城管、应急等部门,聚焦电动自行车管理、人员密集场所“拆窗破网”等情况,常态化开展集中夜查。日前,泉州市消防救援局对近期夜查中发现的部分典型隐患予以公开曝光。

●鲤城区
8月17日晚,鲤城区联合检查组在对浮桥街道黄石东路一自建房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人员在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且拒不改正。检查组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

●丰泽区
8月20日晚,丰泽区联合检查组在泉秀街道领show天地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存在配电房里堆放杂物,检查记录未更新;消控室值班人员对消防应急处置程序不熟悉;微型消防车操作不熟悉等问题。
此外,检查组在对丰泽街道东美社区美桐街中段28号滨海大酒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该酒店连廊堆积大量杂物。检查组当场要求立即整改,清空杂物。
●洛江区
8月20日晚,洛江区联合检查组在对万虹路一塑胶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内办公室西侧内隔断设置三间房间用作住宿(住3人),存在厂房建筑内设置住宿与生产经营合用场所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属于典型的“三合一”场所;该场所办公室西侧隔断(约100平方米)及生产车间隔断(约500平方米),均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洛江区消防救援局依法填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存在“三合一”的场所责令限期整改完毕。
●泉州开发区
8月20日晚,泉州开发区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一沿街商铺开展检查时,发现店内佛龛(供台)下部区域堆放可燃物,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检查组现场要求该店铺限期内整改完毕。
●晋江市
8月20日晚,晋江市联合检查组对位于青阳街道的一餐饮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室内消火栓无水且员工操作不熟练,部分电气线路未套管保护,部分防火门闭门器损坏,营业场所内局部区域使用可燃布帘装饰。针对室内消火栓无水、局部区域使用可燃布帘装饰的问题,检查组责令当场拆除可燃布帘并恢复室内消火栓供水;对其余隐患,要求立即组织整改确保安全;对存在的违法行为拟依据赋权执法的规定,将违法行为线索移送街道立案查处。
●南安市
8月20日晚,南安市联合检查组在对辖区一酒店开展检查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在疏散通道处违规停放充电,检查组现场督促相关负责人立即整改。
●惠安县
8月17日晚,惠安县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泉州浩海箱包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生产厂房二层北侧的窗户全部设置有妨碍逃生的防盗窗,未开设应急逃生窗,检查组现场要求企业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泉港区
8月17日晚,泉港区联合检查组在开展夜查行动中,发现泉港区昌茂香槟公馆小区地下室门厅安全出口处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占用疏散通道。针对存在的隐患,检查组现场督促物业立即整改,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予以搬离,当场消除隐患,同时提醒物业加强夜间巡查管控,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
●德化县
8月20日晚,德化县联合检查组在对辖区一住宅小区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存在楼道疏散通道及楼梯间内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等问题,遮挡消火栓并妨碍人员疏散逃生,检查组现场要求予以整改。
消防部门提醒,各单位、场所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对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立行立改,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消防安全。同时,也请广大群众自觉查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和占堵消防“生命通道”等行为,若发现火灾隐患,可通过12345进行举报,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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