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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08:18:33 来源:东南早报
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对感冒灵口服制剂说明书进行统一修订,明确服药期间禁止驾车、饮酒等硬性要求。

泉州网8月4日讯(融媒体记者 傅恒)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对感冒灵口服制剂说明书进行统一修订,明确服药期间禁止驾车、饮酒等硬性要求。这款国民常备的感冒药因含中枢抑制成分,易引发嗜睡、判断力下降等反应,已酿成多起道路交通事故。记者走访发现,“药驾”成了道路交通安全中极易被忽视的隐患,而多数驾驶人对“药驾”风险认知空白。

感冒灵说明书修订

明确禁驾禁酒双红线

根据国家药监局最新修订要求,感冒灵颗粒、胶囊、片剂、茶剂等全部口服制剂,均需统一更新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新版说明书划定多项硬性安全红线:服用本品期间严禁饮酒及摄入含酒精的食品、饮料;服药全程不得驾驶车辆、船舶,不得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禁止叠加服用成分相似的抗感冒药,与其他解热镇痛药联用可能增加肾损伤风险。

据了解,感冒灵属于中西药复方制剂,含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等成分,易抑制人体中枢神经,引发嗜睡、头晕、判断力下降等不良反应。药学专业人士特别提醒,“禁驾”并非仅指服药后数小时,而是整个服药周期内都严禁驾车,连续服药多天则多天禁驾;代谢较慢的人群,停药后也应暂缓驾车,待药物完全代谢后再恢复驾驶。

服药后嗜睡酿险情

高速公路现“无人驾驶”

近年来,因服用感冒药后嗜睡引发的交通事故屡有发生。

清明假期高速车流密集,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接警,沈海高速厦门往泉州方向临近池店收费站处发生一起追尾事故。经查,驾驶人张某从漳州驾车前往福州,出发前因感冒服用了感冒药。驶入高速后,药物的嗜睡副作用显现,张某在行驶途中陷入昏睡,车辆近乎处于“无人驾驶”状态,径直追尾前方正常行驶的越野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类似险情并非个例。南平高速辖区内,一名驾驶员驾车从丽水前往深圳,因服用感冒药出现嗜睡、注意力不集中等状态,行驶途中车辆失控跑偏,撞上高速中央隔离护栏。所幸驾乘人员均规范系好安全带,未造成人员伤亡。

多数人不知“药驾”风险

执法与监管有待完善

相比于公众普遍重视的酒驾、毒驾,“药驾”在驾驶人群体中的认知度较低。记者随机走访几位私家车主、单位专职司机、网约车从业者,发现服药后照常开车是不少人默认的做法,几乎没人将其与安全风险挂钩。

有网约车司机坦言,轻微感冒吃完药依旧接单跑车,犯困时就靠喝提神饮料扛着,从未听过“药驾危险”的说法。某单位的驾驶员也表示,轻微感冒服药后,基本不会专门请假休息,照常驾车执行公务。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仅明确禁止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并未对普通感冒药、常见病用药导致的危险驾驶行为作出约束规定。目前交管部门尚无针对“药驾”的现场检测设备、判定标准和直接执法依据。因感冒药、镇静药、降压药等引发的交通事故,只能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判定民事责任,无法单独以“药驾”对驾驶人作出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抗组胺药、解热镇痛药、镇静催眠药、降压降糖药、镇咳药等药物,服用后易引发嗜睡、头晕、视力模糊、反应迟钝等症状,严重影响驾驶安全。驾驶人身体不适就医、购药时,应主动告知自身驾车需求;服药前仔细阅读说明书上的禁忌提示,若标注服药后禁止驾驶,切勿驾车上路,待药品副作用完全消退后再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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