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17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17日宣布,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
上述三部门宣布,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对上述电池产品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又称太阳能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8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
此次政策调整之前,中国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征收消费税,适用税率为4%,同时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等7类电池免征消费税。
近年来,中国电池产业竞争力快速提升。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如今的产业形势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如果不及时调整税收政策,既无法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精准调节作用,也不利于电池行业的健康发展。此次政策调整,有利于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也有利于引导产业结构合理调整,促进产业转型,整治“内卷式”竞争。
消费税政策调整涉及面广,为确保政策平稳过渡,此次政策调整实行分步恢复征税,还对一些电池产品保留免税。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中国财科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梁季表示,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属于新技术产品,对它们阶段性免征消费税,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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