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管理新规本月实施
三级网络全覆盖 星级评定促提升
泉州网7月14日讯(融媒体记者王金植)日前,市城市管理局印发《泉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运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泉州市建筑垃圾中转站及收集点建设运营管理“星级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从7月1日起实施,通过统一建设标准、分级星级考评、落实财政奖补三大举措,完善城乡处置设施体系,实现建筑垃圾全链条闭环精细化管控。
《指引》结合泉州实际推出多项创新举措,优化处置体系、降低落地成本。
第一是构建三级全域处置网络。明确一县(市)一场、一镇(乡、街道)一站、一村(社区、住宅小区)一点三级布局标准,首次实现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城乡全覆盖,打通“收集—中转—处置—资源化利用”全链条。第二是盘活存量闲置设施。允许已完成开挖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为建筑垃圾消纳场,盘活现有环卫设施资源,减少新增用地,节约建设成本。第三是推行区域共建共享模式。针对地质条件差、建筑垃圾产生量少、单独建场不具备条件的区域,放开跨县域共建共享机制,打破行政区域限制,解决小型区域建场难、运营难问题。第四是标准化+信息化融合监管。统一四类设施建设、运营、环保、安全标准,同时要求所有计量、监控设备接入市级统一平台,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监管。
《指引》还明确了运营企业注意事项。全场区建筑垃圾常规堆放高度一律不超过3米,露天垃圾必须全覆盖,持续启用降尘设备,出入口冲洗设施不得停用,严禁车辆带泥上路。严禁接纳生活垃圾、工业固废等非建筑垃圾,发现混装及时分拣、上报。
市城市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个人装修、小区改造、小型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投放到正规收集点或中转场站,严禁随意倾倒。投放时自觉分类,不将生活杂物、厨余垃圾混入建筑垃圾。小区物业需规范管理内部收集点,做到及时转运、围挡完好、场地整洁。
《细则》面向建筑垃圾中转站、临时收集点设立三星、四星、五星三级考评体系,采用百分制打分模式。评定工作采取每年一次和年度动态复核模式,复核不达标点位将予以降级或取消星级资质。同时配套出台专项财政奖补政策,当年新建且获评四星及以上的处置点位可申报财政补贴,其中五星级中转站最高可申领20万元奖补,五星级收集点最高可获5万元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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