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3月7日讯 (融媒体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尤燕玲 李渊源)因借款23万元迟迟未还,被执行人丁某被法院采取冻结账号、曝光等惩戒措施。这个春节丁某深感“寸步难行”,节后上班第一天一早便来到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丁某所涉案件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其因拖欠张某(申请执行人)借款23万元迟迟未还,被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丁某长期规避执行,其名下又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5年年底,晋江市人民法院开展“终本案件清仓”专项行动,对该案恢复执行,并依法冻结丁某名下全部银行账户及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渠道,同时在网上对其失信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春节期间,丁某因法院的惩戒措施,在出行、消费、社交等方面处处受限,不仅无法正常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还因失信行为被亲友指指点点。节后复工首日,丁某主动来到法院,表示愿意正视法律责任,积极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丁某当场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23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据介绍,从“逃避执行”到“主动履行”,从“拒不配合”到“当场兑现”,丁某态度的转变,正是当前强制执行的威慑力与失信惩戒发生实效的生动体现。下一步,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执行措施,不断强化失信惩戒力度,督促更多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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