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城区域禁止电动三轮车通行的通告
春节期间人流车流激增,为加强古城交通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安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本通告所指禁行区域(古城核心区)为:城北路(包含)以南,城西路(包含)以东,江滨北路(临漳门至泉州大桥段,包含)以北,温陵路(包含)以西所围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禁行车辆及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24日(农历正月初八),全天24小时禁止电动三轮车进入上述区域通行。执行市政、环卫、邮政(含快递)、公益事业、应急救援等民生保障任务,已按规定注册登记的车辆,以及经残联部门核准确认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准后方可通行。
三、 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驶入禁行区域的车辆,依法查处相关交通违法行为。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鲤城大队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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