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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1:50:43 来源:福建日报

漳州、三明、南平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新变化,一起来看——

漳州

2月13日,为落实漳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工作要求,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相关政策,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支持多孩家庭贷款购房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

哪些家庭能享受这项政策?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有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且满足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即可享受。

这项政策的核心优惠是什么?

核心优惠是贷款利率按首套执行。原本买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按二套利率计息,现在可享受首套利率。

适用该政策的时间如何认定?

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在政策出台后购买自住住房的,适用该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存量自住住房(二手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拍卖房以拍卖成交确认书出具时间为准。

二、鼓励“卖旧买新”改善住房

缴存人家庭在省内出售其名下自有住房并在12个月内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

谁能享受“卖旧买新”的公积金贷款优惠?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家庭(缴存人家庭),在省内出售名下自有住房,且在卖房后12个月内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同时符合本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即可享受,缴存人不限本市缴存身份。

这项政策有什么优惠?

核心优惠是贷款利率按首套执行。原本买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按二套利率计息,现在可享受首套利率。

如何确认“卖旧买新”?

①地域:出售的旧房需在省内;②卖房时间认定:以产权过户时间为准;③时限:卖房后12个月内买第二套自住房;④认定材料:提供有体现过户时间的查房证明(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等)或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售房证明。

适用该政策的时间如何认定?

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在政策出台后购买自住住房的,适用该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存量自住住房(二手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拍卖房以拍卖成交确认书出具时间为准。

三、支持购买自住住房装修提取

缴存人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的5年内,取得有效购房证明材料满6个月后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所购住房装修,每套提取额度按所购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400元标准计算,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当资金使用率连续3个月超过95%时,暂停办理装修提取业务。

同一套住房在3年内交易两次(含)以上的,只能申请提取一次,后续产权人申请提取应与该住房上次的提取日期间隔满3年。

有效购房证明材料有哪些?

1、不动产权证书。

2、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按以下情形分别提供:①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购房备案合同或合同备案信息表;②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补偿协议(或拆迁安置合同)与拆迁安置结算单;③购买拍卖房的,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

办理提取需提供哪些材料?

除提供有效购房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未说明的均需提供原件):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②本人名下一类银行储蓄卡;③婚姻状况证明;④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的提供)。

提取办理时限有什么要求?

取得有效购房证明材料满6个月且在5年内的,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套住房在3年内交易两次(含)以上的,只能申请提取一次,后续产权人申请提取应与该住房上次的提取日期间隔满3年。

提取额度如何计算?

每套房的提取额度按该套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4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支持购买配套车位(库)提取

缴存人在省内购买与所购房产同一小区的、拥有独立产权的车位(库)3年内,在取得有效的购置证明材料满6个月后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套住房限配不超两个车位(库)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车位(库)购置总价款,最高可提取25万元。当资金使用率连续3个月超过95%时,暂停办理购买车位(库)提取业务。

同一个车位(库)在3年内交易两次(含)以上的,只能申请提取一次,后续产权人申请提取应与该车位(库)上次的提取日期间隔满3年。

什么车位(库)可以申请提取?

需满足以下条件:①在福建省内购买;②与所购房产属于同一小区;③拥有独立产权。

车位(库)的有效购置证明材料有哪些?

车位(库)合同网签备案证明材料或车位不动产权证书。

办理提取需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提取时除提供车位(库)有效购置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未说明的均需提供原件):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②本人名下一类银行储蓄卡;③婚姻状况证明;④由不动产机构出具的房屋登记查询证明;⑤车位(库)的全额购置发票或者能够体现车位成交价格的契税发票;⑥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的提供)。

提取办理时限有什么要求?

取得有效购置证明材料满6个月且在3年内的,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个车位(库)在3年内交易两次(含)以上的,只能申请提取一次,后续产权人申请提取应与该车位(库)上次的提取日期间隔满3年。

提取额度有什么要求?

购买人及配偶的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车位(库)购置总价款且最高不超过25万元。

五、支持城市更新提取

缴存人可按照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老旧危旧房屋更新改造项目中个人出资部分。

办理提取需提供哪些材料?

缴存人及配偶的自住住房参与经政府批准的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危旧房改造等项目的,可提供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应材料,或经批准列入老旧危旧房屋更新改造项目的证明材料。

提取金额有什么要求?

提取金额不超过老旧危旧房屋更新改造项目中个人实际出资部分。

六、延续代际互助提取政策

缴存人在省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我市购房提取条件的,在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若提取金额仍不足以支付房款,可提取该购房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延续政策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延续政策有哪些调整?

本次延续政策同时扩大了提取范围,原先若配偶不属于产权人的,其父母无法申请购房提取代际互助,优化后夫妻双方的父母均可申请购房提取代际互助。

与原政策如何进行衔接?

在2026年1月1日前购房的,按原政策执行,在2026年1月1日后购房的,按延续政策执行。购房时间按原购房提取的不同情形认定。

七、规范购房提取申请时限

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在最迟取得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3年内一次性申请。其中,缴存人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且未申请(或办理)住房贷款的,须持有该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6个月(含)以上,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房提取时限有哪些变化?

1、购房提取申请时限由原本的“在取得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1年内一次性申请”优化为“在最迟取得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3年内一次性提取”。

2、缴存人及配偶因购买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持有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及以上,有申请(或办理)住房贷款的除外。

三明

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明住房〔2026〕1号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促进提振住房消费,现就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建房〔2026〕1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省内购房代际互助提取政策

2026年1月1日起,缴存人在省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在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不足部分可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的父母、子女账户余额。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再交易(二手)住房的以取得不动产权证时间为准

二、支持装修提取

缴存人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5年内,取得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后,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所购住房装修,提取额度按照房屋建筑面积和装修单价计算,其中装修单价按每平方米1500元核定,合计最高提取限额为20万元。

三、支持购买车位(库)提取

缴存人在本市购买与自有房产同一小区、有独立产权的新建(一手)车位(库)3年内,取得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后,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置款。

四、支持城市更新提取

(一)缴存人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在本市既有住宅更换电梯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更换电梯实际分摊金额。

(二)缴存人可按照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本市老旧危旧房屋更新改造项目中个人出资部分。

五、放宽购房提取时限

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在最迟取得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3年内一次性申请。

六、支持多孩家庭购房

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按照首套房利率执行。

七、鼓励“卖旧换新”

缴存人家庭出售本市自有住房并在12个月内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按照首套房利率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授权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具体业务办事指南并负责解释。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11日

南平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建房〔2026〕1号)精神,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保障缴存职工真实住房消费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结合本市实际,现就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通知如下:

一、放宽购建房提取时限。

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取得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三年内一次性申请办理。

二、延续省内购房提取代际互助政策。

2025年12月31日后,在省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继续实施代际互助提取政策。即在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不足部分可提取购房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规范二手房及拍卖房提取办理。

职工全款购买二手房的,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后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需在该笔住房贷款发放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通过拍卖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参照购买二手房提取政策执行,但司法拍卖购买的自住住房不受“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限制。

上述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具体事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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