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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08:45:52 来源:泉州晚报
近日,永春县公安局桃城派出所社区辅警在日常巡查中,敏锐地发现辖区山林边缘有可疑人员携带捕鸟设备,疑似捕捉画眉鸟,这一线索迅速上报至综合指挥室。

泉州网8月12日讯(融媒体记者张雯 通讯员潘钰宇)近日,永春县公安局桃城派出所社区辅警在日常巡查中,敏锐地发现辖区山林边缘有可疑人员携带捕鸟设备,疑似捕捉画眉鸟,这一线索迅速上报至综合指挥室。

很快,视频研判专班迅速追踪,最终锁定嫌疑人藏匿点。掌握确切信息后,社区警务队与案件办理队紧密联动,迅速展开抓捕行动,在目标地点将犯罪嫌疑人彭某华、彭某军抓获。现场查获了粘网、诱鸟器等非法捕鸟工具,并成功解救出5只体征完好的活体画眉鸟。

据民警介绍,2021年2月1日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将画眉鸟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彭某华、彭某军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目前,案件已移交县森林警察大队进一步侦办。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市民如发现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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