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林福龙
随着泉州文旅产业的“出圈”,夜市经济也进入快车道发展。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夜市经济有效激发了市场的活力和创新能力,助推了经济的内生增长。而“夜食”经济是夜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针对夜市食品安全问题,相关部门科学部署、合理分工、严格检查,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夜市食品经营与管理还存在许多问题,为此,九三学社泉州市委员会拟向市两会提交一份关于夜间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夜市开办者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场内的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提供符合标准的用水设施和基本卫生设施,对夜市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夜市食品经营者档案。
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等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保洁人员,保持夜市食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健康管理和卫生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并实行考核退出制,推动落实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的提升。
夜市食品经营者应配备必要的冷藏冷冻设备设施,所有食品均当餐制作,不得隔夜销售;按照规范流程清洗、消毒、保管餐(饮)具;如使用一次性餐(饮)具的,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专门抽调执法力量,加强夜市食品安全巡查监管。以食品从业者的经营资质、食品原料的索证索票及检验报告、经营卫生条件、从业人员管理、经营过程控制为重点,强化夜市肉制品专项检查。紧盯夜市上销售的羊、牛、猪肉等常见肉类制品,通过检测技术手段,重点检测肉制品的动物源性成分、亚硝酸盐等项目,严厉查处销售假劣肉制品、使用过期变质原料、食品添加剂违规违法添加等行为。
相关执法部门引导、监督夜市食品开办方和经营者的运营和自主管理。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能够及时整改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采取约谈、建议、提醒、劝告等教育引导方式,督促及时改正;对情节较重,明知故犯、屡教不改但尚未形成重大隐患、造成危害后果的,采取限制进入、予以清退等措施;对情节严重,存在重大隐患或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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