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8月29日讯(记者 颜雅婷)29日,泉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事项,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一、任命李瑞阳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二、任命林明容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三、任命林德育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四、任命郑敏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五、任命许良才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六、任命张黛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七、任命许新明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八、任命王桂春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九、任命林良楷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任命赖世耀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一、任命黄原原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二、免去韩天明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十三、免去欧阳波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四、免去郭金旺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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