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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3 10:16:51 来源:泉州网
近日,鲤城区开展“共建美好古城”城市秩序整治提升“5+1”行动,鲤城区城管局、鲤城公安分局、鲤城交警大队、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联合出动,深入古城、新区组织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人员拆除水泥台

泉州网4月13日讯 (记者张素萍 通讯员施远圻 文/图)近日,鲤城区开展“共建美好古城”城市秩序整治提升“5+1”行动,鲤城区城管局、鲤城公安分局、鲤城交警大队、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联合出动,深入古城、新区组织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当天上午9时许,在鲤城区龙宫市场外,部分摊贩、商家在道路两侧占道经营,不仅影响市容市貌,也让原本就不宽的巷子更显拥挤,行人出行十分不便。执法人员责令商户将超出店外经营白线的货物搬进店内,并对其进行口头教育。

在一家卖猪肉的店铺前,执法人员发现店主私自搭建了一块方形水泥台,方便其摆摊贩卖猪肉,此举已造成占道经营,执法人员当即将水泥台敲毁、拆除。“用水泥或铁架以固定的形式将店门口占为己用,扩大经营面积,是一种占道经营行为,我们发现一处拆除一处。”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经营者,千万别心存侥幸私设固定台阶、货架从事占道经营活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商家是否依规“亮照经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有一家店铺承租给两个经营户,一半用于贩卖水产品、一半用于贩卖熟食,但只有熟食经营户持有营业执照。执法人员当即对水产品经营户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办理营业执照,方可重新营业。此外要求两个经营户按规定对店面进行整理,对各自的经营范围进行明晰。

此次整治行动,鲤城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56人,发放《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单200余份,提醒、告诫“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商户183户,纠正店外店145处、电动车乱停放98次,取缔流动摊点62处,暂扣三轮电动车辆21部。接下去,各相关部门还将结合实际情况深入宣传《条例》知识,依法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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