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泉州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泉州网承办的泉州市首届文化创意产品展,将于8月30日至9月1日在泉州东亚之窗文创园举行,集中展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泉州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的新成果。为了创意产品展的顺利举办,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泉州市首届文化创意产品展LOGO。
具体要求如下:
一、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7月7日
二、 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应征方须以自然人个人身份参加。
三、 设计要求:
具有闽南特色和时代特征,充分体现泉州文化的特色和精髓。
四、 作品规格:
作品规格为A4(尺寸)、300dpi(分辨率)、RGB(颜色),作品要求以JPG格式提交,需附设计稿电子版、设计说明。设计图稿上不得出现任何与应征方个人相关的信息。
五、 参与方式:
请于2019年7月7日前将作品发送至邮箱qzw@qzwb.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文创LOGO】”。需提交文件:1.作品设计稿电子版;2.设计文字说明及作者姓名、地址、电话。3.文件名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征集活动无需缴纳费用,应征方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六、 评选方式:
主办方将组织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奖项设置:特等奖1名,奖金(税前)人民币1万元;入围奖3名,奖金(税前)人民币2000元/名。
七、法律及相关声明:
1.应征作品的内容不得违反我国法律规定,不得含有其他非法信息。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专有权利。
2.应征作品须由应征方独立完成,应征方对应征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的著作权即归泉州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3.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泉州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八、其他事项:
请应征方务必登录泉州网(www.qzwb.com)首页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征集活动详情。
联系人:杨女士 0595-22500194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