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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 泉州网>刺桐锐评
2018-11-28 10:31:14 来源:泉州网

    

    市民见义勇为 也应守法

    ●近日,深圳的占女士在街边一家火锅店吃夜宵时被一男子猥亵,在其家人和饭店老板等人的帮助下才得以脱离。深圳龙岗警方发布通报,林某鹏因猥亵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公安机关在肯定店老板曾某等人见义勇为的同时,对其在受害女子已离开,猥亵者已被控制后仍踢打猥亵者的行为进行了普法教育,并对曾某罚款人民币200元。一些网友对警方的处理结果并不满意,认为见义勇为还被罚款,令人心寒。(《北京青年报》11月24日报道)

    一刀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对于猥亵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根据第43条第1款,殴打他人,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可见,警方的处理,虽然与大众的情感认知不一致,但却是依法依规进行的。一旦法律确定下来,就要严格遵守。只有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准则,社会才能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转。事实上,我们也见过不少小区市民抓住小偷,捆绑之后私下进行殴打的新闻,深圳火锅店的事情与这在本质上何其相似!见义勇为,更要尊重法律,知道有可为有可不为,正义才始终是正义的。

    教育惩戒方式 引起争论

    ●11月22日下午,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召开了一场关于惩戒制度的听证会,此次听证会上讨论了8种教育惩戒的实施方式:批评、加倍劳动、取消部分特权、没收、静坐、诵读、隔离、陪读,引起了热议。“我们知道会有很大的阻力,甚至会走上风口浪尖,但是这件事对孩子有益处,对社会有贡献,我们就要去做。我们做的每一件事,是因为应该做,而不是容易做。”该校校长李伟平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澎湃新闻11月24日报道)

    晓光点评:熊孩子在学校调皮捣蛋,老师能不能打?十几年前,这个问题可能不是问题,而现在,绝大多数老师肯定摇头如拨浪鼓。但如果不加约束、不加管教,听凭熊孩子不断试探老师容忍边界、不断熊出新花样,以后长大了怎么可能会懂事?《教师法》规定:教师有教育的权利,学校有处分的权利。可见,惩戒是教育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青少年成长中明事理、知规矩的重要一环。对惩戒教育的探讨,不应该遮遮掩掩,而应该大大方方拿出来讨论。在符合《义务教育法》“不能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以及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的基础上,明确惩戒教育的边界和规则。

    预防校园欺凌 止恶于微

    ●为了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华网11月24日报道)

    木车点评:近年来,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频繁发生,并且呈现施害者低龄化、施害行为暴力化、手段多样化等特点。面对校园欺凌,必须止恶于微。学校管理者和老师要加强管理、教育,构筑好防治校园欺凌的第一道防线。公安、检察机关等应建立好预防校园欺凌干预平台,控制和干预欺凌发生链条中的关键环节,根据性质和伤害程度做出相应处理,用司法的刚性塑造善良的韧性。天津市用地方性立法的方式,预防校园欺凌,将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纳入法治轨道,使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有法可依,是十分必要的。用法律守护校园,孩子们的世界才能远离暴力和伤害。社会各界也要营造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环境,多方合力遏制校园欺凌行为发生。

    补贴养老机构 利好举措

    ●日前,北京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办法提出,将根据养老机构收住服务对象身体状况、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信用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4个维度,对养老机构实行差异化补贴,各类补贴可叠加。北京市委社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管理办法》同样适用于营利性养老机构。(《新京报》11月25日报道)

    鹤鸣点评:养老是家事也是国事,不可忽视。扶助民间养老模式,化解老龄困境,是社会需要,也是在助力宏观经济持续向好。一方面,需加大对现有公办养老院的投入,进行升级改造,打造更多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普惠性养老院;另一方面,采取“民办公助”的形式,促进民办养老机构为老人提供更加完善和人性化的服务,让他们在住得进的同时,更能住得下、住得好。当然,同时凡发现养老机构有违诚信、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运营补贴的,一经核实,应纳入养老服务机构诚信黑名单,并取消运营补贴获取资格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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