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9月19日讯 (记者张素萍 通讯员黄凯杰)即日起,鲤城区吸纳省外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记者获悉,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应于2022年10月10日前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奖补,不予受理。
据了解,此次补助对象为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鲤就业的鲤城区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不予补助。用人单位当年度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鲤就业,以实际缴费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或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或有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发放记录确认人数。申请补助期间,省外脱贫人口应处于在岗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省外脱贫人口在闽多家企业(单位)就业的,以最先申领的为准;当年度已享受过“闽宁劳务协作”等就业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跨省就业资金”补助;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类企业(单位)除本企业自用员工,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不列入该企业(单位)吸纳奖励人数。
“今年,泉州市下达鲤城区2022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年度奖补总额为56万元,补助标准将根据最终审核符合补贴条件总人数平均确定。”鲤城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拨打电话咨询,详细了解奖补条件后,携带申报材料前往鲤城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申报。
据统计,目前鲤城区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近350家,在鲤就业的省外脱贫人口约有1570人。接下来,鲤城区将定期跟踪了解未就业或离职的脱贫人口劳动力就业需求,实行托底帮扶,多途径开展就业扶贫政策宣传,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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