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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9 10:53:29 来源:东南早报
昨日,记者从晋江法院了解到,该院联合共青团晋江市委员会、晋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晋江市青年志愿者协会,“执行+慈善”一站式帮扶,帮助傅某一家渡过难关。

泉州网1月19日讯 (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尤燕玲)申请执行人傅某在机台工作时伤残,10万元赔偿金迟迟拿不到,一家5口人租住10平方米的旧房子,其小儿子自闭,家庭陷入困境。昨日,记者从晋江法院了解到,该院联合共青团晋江市委员会、晋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晋江市青年志愿者协会,“执行+慈善”一站式帮扶,帮助傅某一家渡过难关。

2016年3月,申请执行人傅某进入被执行人林某的鞋塑厂从事帮面管理工作。2017年4月,傅某在操作冲床机台时,右上肢不慎被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2019年3月7日,傅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晋江法院一审、泉州中院二审,林某应赔偿傅某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林某分文未付。

2020年5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执行法官多方查控,发现该鞋塑厂已于2017年关闭,林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而后,执行法官邀请林某住所地的村委会出面协调,林某与傅某达成一次性支付9万元的协议。但是林某又毁约。

经了解,傅某为来晋务工人员,育有三个子女,其中10岁的小儿子患有自闭症,智力二级残疾,一家5口人租住在仅10平方米的老旧房子里;傅某的妻子为照顾小儿子无法外出打工,家庭顶梁柱傅某也因伤残致使求职困难,整个家庭捉襟见肘。

晋江法院为从根本上帮助傅某解决生活困难,决定联合共青团晋江市委员会、晋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晋江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共同开展帮扶。

今年1月13日,晋江法院执行局帮助傅某申请慈善救助金和司法救助金共计6.2万元;共青团晋江市委员会决定把傅某的小儿子作为今年“暖冬行动”的帮扶对象;晋江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将傅某一家列入今年志愿服务的对象,帮助其改善居住环境、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晋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决定为傅某的小儿子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帮扶。

四家单位联合帮扶,从解决根本问题入手,对此,傅某一家非常感激,表示他们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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