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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2 09:29:33 来源:东南早报
近日,洛江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双阳街道阳山路与印尼街交叉路口处,一部电动车与一名老人发生碰撞,致老人倒地受伤,电动车驾驶员驾车逃离现场。

为逃避追查,伍某拆除了电动车上的遮阳伞。

泉州网1月12日讯 (记者傅恒 通讯员吴晶晶 文/图)近日,洛江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双阳街道阳山路与印尼街交叉路口处,一部电动车与一名老人发生碰撞,致老人倒地受伤,电动车驾驶员驾车逃离现场。

接到报警后,洛江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勘查,同时协调大队指挥中心全力寻找肇事电动车。

指挥中心工作人员通过调取现场视频,很快便锁定了一辆加装粉色遮阳伞的黑色无牌超标电动车,驾驶员为女性。根据视频轨迹追踪,民警在嫌疑人可能出现的路段开展走访,并通过大数据平台比对确定了驾驶人。民警上门调查取证时,驾驶人伍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事发时,伍某驾驶的无牌二轮电动车沿洛江区双阳街道阳山路自北往南方向行驶。行至阳山路与印尼街交叉路口路段时,伍某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遇行人横过道路时未减速慢行,致剐撞行人关某,且事发后未及时抢救伤员反而驾车逃离现场。

据伍某交代,事故发生后她回头看了一眼老人,发现老人虽然摔倒,但看起来没什么大碍,就骑车走了。事后为逃避交警的追查,她还偷偷拆除了电动车上的遮阳伞。

所幸老人在该起事故中受的是皮外伤、目前并无大碍,肇事逃逸的伍某将依法受到严厉的处罚。

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切勿逃逸,应当立即报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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