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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4 09:29:25 来源:泉州晚报
盆景占道、店外店经营、手机快充机占道……这些行为是不允许的。9月1日至30日,丰泽区城市管理局联合丰泽东海街道开展东海大街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泉州网9月4日讯 (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吴建南 文/图)盆景占道、店外店经营、手机快充机占道……这些行为是不允许的。9月1日至30日,丰泽区城市管理局联合丰泽东海街道开展东海大街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早餐车占道,城管进行劝导纠正。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东海大街看到,这里有一定数量的店外店经营,有的是手机快充机摆在外面的,有的是桌子摆在外面售卖商品,有的是把盆景放在店外的走廊上。城管执法人员对这些违规行为进行一一劝导、取缔,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入店向商家宣传市容市貌相关法律法规。

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范围为,东海大街新华都、亲子广场、福医大附属二院东海分院路口红绿灯周边、1+1广场、柯厝路口、泉州师范学院周边及东宏路周边等重点人流集中区域。整治内容为,非法占道经营和随意摆摊设点;主次干道店铺(含住户)店外经营、店外加工、沿街晾挂;规范早中晚饮食摊点,取缔主城区违章夜市大排档;对流动经营的小餐饮、小摊贩摊点进行规范和整治;对共享单车违规杂乱停放进行规范和整治。

丰泽区城市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遵循“主次干道严禁、背街小巷规范”的要求,集中街道执法力量,重点对东海大街影响市容环境的占道经营现象进行专项整治,分为二组,一组白班、一组晚班,每日开展巡查整治工作。

《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擅自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或者在店外放置、吊挂、晾晒有碍市容的物品;占用城市道路从事车辆销售、租赁、维修、装饰、清洗作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以及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校园周边等公共场所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该条例实施后,丰泽区城市管理局加强日常监管,对屡劝不改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同时,注重“以案释法”,向商户着重普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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