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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5 08:46:23 来源:泉州网
三年前,四川籍冯氏夫妇感情不和闹分手,竟然以12万元的价格卖掉亲生儿子后平分赃款,他们先后落网均获刑5年,而牵线搭桥的中间人成漏网之鱼。昨日,记者从晋江警方了解到,中间人郑某在逃亡两年多后终于落网。

泉州网6月25日讯 (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张金坛 陈旭 文/图)三年前,四川籍冯氏夫妇感情不和闹分手,竟然以12万元的价格卖掉亲生儿子后平分赃款,他们先后落网均获刑5年,而牵线搭桥的中间人成漏网之鱼。昨日,记者从晋江警方了解到,中间人郑某在逃亡两年多后终于落网。

郑某涉嫌拐卖儿童落网

12万元卖儿子分赃 “破镜”夫妻均获刑

事情要追溯到2018年,当年12月25日,晋江市公安局安平派出所接到55岁的四川籍工友冯老汉的报案,其称自己的儿子儿媳冯某和董某把孙子浩浩(化名)给卖掉了。当年1月14日,冯某和董某将不满3岁的浩浩抱走后便一直未归。后来,冯某因贩毒被判刑,冯老汉在探监时才从儿子口中得知,浩浩被卖了。冯老汉错愕不已,浩浩八个月大断奶后,就由爷爷奶奶抚养,爷孙感情很深。

晋江警方调查发现,浩浩被冯某和董某抱走3天后卖给了住在晋江安海的苏氏夫妇,该夫妇因结婚多年未生育,后找人买了孩子。2019年1月16日晚,警方部署行动,成功解救浩浩抓获苏氏夫妇。经过DNA检测比对,晋江警方于2019年1月29日举行认亲,“丢”了一年多的孙子终于回到冯老汉怀抱中。

经查,冯某、董某因为感情不和,竟以12万元卖掉自己亲生儿子,一人分得6万元,最终两人因犯拐卖儿童罪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然而,当年积极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的一名女子因为身份不明,暂时成了漏网之鱼。

为得3000元好处费 做中介涉嫌拐卖儿童

今年公安部开展“团圆行动”以来,晋江公安积极贯彻公安部行动部署要求,对该案进行了重新梳理,确认该名女子为郑某(晋江安海人,53岁)。6月21日下午,晋江警方在永和镇一居民家抓获了正在从事保姆工作的郑某。

据了解,当年郑某和冯某是牌友。在一次打麻将牌局中,冯某抱怨说他和妻子感情不和要分手,而孩子养不起。郑某则心领神会,便帮忙介绍其与苏氏夫妇认识。事后,冯某给了郑某3000元“好处费”。目前,郑某因涉嫌拐卖儿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在拐卖儿童案件中,一些居中介绍人认为自己从中介绍是为孩子父母和买家建立一个桥梁,是做好事。对此,晋江警方提醒,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即便是出于善心,也不应该去充当介绍送养或收养的角色,这不仅明显违反了《收养法》的规定,还游走在犯罪的边缘,即使居中介绍人没有收取分文费用,也有可能触犯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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