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8日电 据国家医疗保障据官方微信消息,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21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通知》明确,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稳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2021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衔接,充分发挥综合保障功能。抓好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落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规范待遇享受等待期。
《通知》强调,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医疗保障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分类落实好脱贫人口各项医疗保障待遇,实事求是确定待遇标准,确保政策平稳衔接、制度可持续,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统筹完善托底保障措施。
《通知》提出,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常态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不断提高居民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推动DRG和DIP试点城市实际付费,健全谈判药品落地监测机制。做好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采落地实施,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抓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巩固提升统筹层次,全面做实市地级统筹,积极稳妥推动省级统筹。
《通知》要求,加强医保公共管理服务,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方式。继续做好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结算,及时结算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全面落实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增强基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完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服务方式创新并行,提高线上服务适老化水平,优化线下服务模式,更好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便捷高效、温暖舒心的医疗保障服务。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