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7月26日讯(记者卢珊珊 通讯员蒋国栋)26日上午,泉州交警部门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2019年上半年的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据统计,全市共有28人被终生禁驾。
据介绍,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的有22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的有6人,其中年龄最大的是58岁 ,年龄最小的仅23岁。
泉州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驾驶人一旦被终生禁驾后,信息将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次考取驾驶证。一旦发现被终生禁驾人员报考,系统则会自动弹出一道“防火墙”,阻止其报考。被终生禁驾人员如果继续开车上路行驶,一旦被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以“无证驾驶”进行查处 。
【典型案例】
案例一:疲劳打瞌睡肇事逃逸
2019年1月23日4时48分许,程某驾驶粤SR6ZXX号小型普通客车至晋江市凤池路池店镇营边村汇城物流园路段,因疲劳打瞌睡,未发现行人曾某自道路南侧往路中行走,致粤SR6ZXX号小型普通客车左前部碰撞曾某,造成曾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事故发生后,程某驾车逃逸。
2019年1月24日10时许,晋江交警大队民警在泉州东滨路与康庄路附近查获肇事的粤SR6ZXX号小型普通客车。当天下午,程某到池店交警中队投案。依相关法律规定,程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
2019年4月24日,晋江市人民法院判处程某犯交通肇事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程某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醉酒驾车酿事故
2018年5月8日2时57分许,林某泉饮酒后驾驶闽Dxxxx小型轿车(后载林某龙)从安溪县官桥高速出口往虎邱镇方向行驶,途经安溪县官桥高速出口路段时,碰撞路边停放的货车,造成林某龙受伤及车辆损坏。经鉴定,林某泉的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46.47mg/100ml。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林某泉负本事故主要责任。
安溪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林某泉犯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林某泉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名单曝光(图)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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