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2日,泉州文旅集团邀请华侨大学法学博士兼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谢达梅律师作《新公司法下的国企治理与合规建设》专题讲座。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陈东聆,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吴庭坚,集团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傅文辉,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孙佳伟,副总经理殷杰及各部门、各权属企业6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议由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林跃鸿主持。
谢达梅博士介绍了本次《公司法》修订的背景,深入解读了新《公司法》关于国企治理的修订要点,对新《公司法》中国家出资公司的概念、完善董监高忠实义务及勤勉义务、强化股东出资义务、法人人格否认、职工民主管理、三大治理机制的变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范围、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进一步法定化等主要修改内容进行了深度剖析,并重点梳理了新《公司法》对国有企业治理的影响及应对措施。授课内容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广度,对集团干部职工深入理解新《公司法》,履行好依法治企职责提供了法律保障。
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林跃鸿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强化主体责任。各权属企业一把手要负起合规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全面抓、深入抓,要把合规放在企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抓重点、抓关键、抓落实,将合规要求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二是坚持全面覆盖。要坚持规范、透明、合法,将合规要求贯穿到决策、执行、监督、考核全过程,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无缝对接。三要提升企业内控水平。要以学习贯彻新《公司法》为契机,建立合规管理体系,优化业务管理流程,明确职责与权限,形成“全面系统、动态优化”的制度体系,实现对合规工作的全覆盖,以把控合规风险创造企业核心价值,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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