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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2 08:28:28 来源:泉州晚报

泉州网11月2日讯(融媒体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林阿敏)“就开一小段”——危险往往就在一瞬间!“我酒量好,没事”——酒精检测只看数据,不看酒量!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牢记生命只有一次,酒驾不可“尝”试!高速交警将紧盯夜间、周末等重点时段,持续开展查处酒驾行动。近日,泉莆高速交警通报近期查处的酒驾典型案例。

近日清晨,泉莆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在沙厦高速德化收费站入口外广场设卡,对清晨时段过往车辆开展例行检查。小车驾驶人周某某接受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其刻意侧脸、答话含糊,随即要求其下车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周某某陈述,当天清晨天气寒凉,他出门前饮酒暖身,随后驾车准备从德化收费站上高速前往外地,不料还未进收费站就被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周某某将面临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的处罚。

日前,泉莆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沙厦高速下行185公里处,发现一辆车打着双闪灯停在应急车道内,后方未摆放警示标志。民警上前查看,发现驾驶人正在车上熟睡,询问过程中发现蔡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5mg/mL,当事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抽血送检,鉴定结果为123.62mg/mL,驾驶人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据了解,驾驶人蔡某因家庭矛盾在家饮酒后,而后独自驾车出门找朋友,行驶至该路段时困意来袭,便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休息,直到被民警敲窗叫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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