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有约 特色专题 直播泉州 读报 美食 健康 文旅 报料 视频 图片 创客 V R 县区

您的位置: 泉州网>健康
2026-10-30 20:06: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消息,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指导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独立软件注册人、受托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生产检查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独立软件》(以下简称《独立软件附录》),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独立软件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监综械管〔2020〕57号)进行修订,形成《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独立软件检查指导原则》(以下简称《独立软件检查指导原则》)。

《独立软件检查指导原则》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独立软件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监综械管〔2020〕57号)同时废止。

2026年11月1日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独立软件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核查和上市后监督检查,根据《独立软件检查指导原则》进行结果判定。软件组件相关检查参照执行。

本指导原则基于《规范》《独立软件附录》各条款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重要性及其不符合带来的质量安全风险程度,将《独立软件附录》内容与《规范》融合衔接,转化为独立软件检查项目,并划分为关键项目(***)、主要项目(**)和一般项目(*)三个等级。独立软件检查项目共203项,其中关键项目41项,主要项目94项,一般项目68项。

检查类型及结果判定遵循《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导原则》。


责任编辑:
泉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

合作:15880996339 0595-2250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