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10月30日讯(融媒体记者吴水保)涉及股权转让纠纷,被执行人蔡某为逃避债务借用他人账户收支,制造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近日,蔡某被法院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最终逃无可逃,认清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主动提出和解。这桩历时七年的积案得以化解,当事人胜诉的权益得以兑现。
洪某(申请执行人)与蔡某(被执行人)在晋江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蔡某支付洪某转让款62万元。判决生效后,蔡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先后两次对其采取司法拘留传唤措施,其仍心存侥幸拒不还款,致使案件历时七年未执结,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迟迟无法兑现。
对此,法院执行局干警恪守“终本不终责”,通过人工溯源、梳理资金流水,深挖隐形财产线索,查实为逃避债务蔡某长期借用亲属账户收支,刻意制造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案涉款项被投入蔡某境外工厂经营,难以直接处置。
日前,执行干警获悉蔡某近期返回国内,且将再次出境,当即对其依法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并向其送达《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预告书》,释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法律后果,破除其侥幸心理。执行干警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一方面对蔡某开展法治教育,讲明“拒执”行为的长远影响,促使其从“蓄意逃债”向“主动履约”转变;另一方面充分考量申请执行人的诉求与案件实际,客观释明执行中的现实难点,推动双方理性协商、妥善化解纷争。在限制出境措施约束与法律震慑之下,蔡某认清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主动提出和解,一次性支付相应款项了结债务。目前,案款已全部履行到位,这起七年积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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