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9日电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消息,为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规范公募基金投资运作,支持权益类基金发展,提高公募基金运作灵活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及配套规则进行了修订,形成《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运作办法》是《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重要配套部门规章,明确了产品注册、申购赎回、投资限制、收益分配、持有人大会等投资运作事项,对规范基金投资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行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行《运作办法》自2014年修订发布至今已逾10年,期间市场环境和公募基金业态均发生较大变化,需对规则予以修订完善。
本次规则修订主要内容有: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基金投资运作监管要求,压实基金管理人职责。二是支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完善权益类基金投资运作安排,为产品创新提供空间,助力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三是优化部分监管指标及机制,提高基金运作灵活度。
欢迎社会各界对《运作办法》及配套规则提出宝贵意见,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加以完善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发布实施。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