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泉州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泉州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9月29日中国共产党泉州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泉州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国共产党泉州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了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大会认为,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正确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党建思想,坚持对标对表、坚持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注重效果,始终保持定力、聚焦重点发力、紧盯责任聚力、不断增强动力,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做实政治监督,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不断提高市域监督治理效能,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顺利完成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保障。
大会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高举“晋江经验”旗帜,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照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部署,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常态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功效,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纵深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廉洁泉州金色名片,为全面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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