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9月3日讯 (通讯员蔡玉玲 融媒体记者陈淑华)近日,石狮市一起因小铁皮引坡引发的侵权纠纷,在石狮市综治中心先行调解机制的高效化解下,实现案结事了。
回想事发时的那一幕,张某心有余悸。2个多月前,他到石狮某商行选购货品,结账离开门店,刚踏出店门,脚下一滑摔倒在地,左手不慎被商行放置在门口的铁皮引坡侧面锋利边缘割伤。事发后,张某被送往医院诊治,被诊断为左手掌割伤、左手尺神经浅支分支断裂、左环小指指总动脉断裂……手术治疗出院后,张某多次找商行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他向石狮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4万余元。
鉴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受理案件后的石狮法院,依托石狮市综治中心先行调解工作机制,将案件分流到特邀调解员林志忠处开展调解。
一边是受伤之后身心俱疲的当事人,一边是拒不认责的商家,两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在梳理病历资料、事发现场情况等案情细节,研判双方核心诉求与争议焦点后,林志忠决定分开做双方工作。
面对商行负责人,调解员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耐心释法,讲明门店出入口属于经营者管理范围,摆放铁皮引坡用于运货固然是经营所需,但锋利的侧边没有做任何包裹、防护处理,客观上埋下安全隐患,经营者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过错。转头,他又安抚张某的情绪,客观分析事故成因,张某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行走过程中,对周遭环境同样负有审慎注意义务,行走不慎摔倒,也是酿成伤害后果的因素之一,自身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通过几番耐心沟通、来回疏导劝说,双方紧绷的情绪慢慢缓和下来。张某权衡之后作出让步,主动表示愿意自行承担部分责任,但对方需一次性赔付部分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商行也认可自身在安全保障义务方面存在疏漏,同意该赔偿方案。最终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商行即时履行了赔偿款项。
石狮法院法官提醒:商铺、超市等经营主体出于经营需要在出入口增设坡道等设施时,对锋利边缘、突出棱角等危险部位应采取防护包边等措施,定期排查安全隐患,避免消费者遭受人身损害。同时,公民在日常出行、消费过程中,也应尽到谨慎注意义务,留意周边路况与环境,守护自身安全。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