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9月2日讯(融媒体记者龚翠玲)日前,记者从石狮市教育局获悉,2026—2027学年,石狮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全面推行春秋假。秋假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11月25日,共3天,春假时间为2027年4月1日、2日和6日,共3天。
根据今年8月石狮市发布的《石狮市教育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 幼儿园春秋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26年秋季起,全面推行春秋假。春假安排在每年清明节假期前后3个工作日,秋假安排在每年11月中下旬3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在每学年校历安排表中体现。春假、秋假各3天,不调休、不补课、不影响寒暑假。九年级可根据升学备考实际,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弹性安排。
《意见》指出,要强化部门协同保障。石狮市教育局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周密制定本地区春秋假实施方案,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教学衔接与假期安排。石狮市人社局、石狮市总工会要以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制度为切入点,加大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用人单位灵活安排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为家庭春秋假出行提供便利。
各校(园)要严格执行“双减”政策及办学规范,严禁因设置春秋假而加重学生日常课业负担,假期内原则上不布置书面作业,幼儿园不得布置任何形式的作业。严禁任何学校、幼儿园、教师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以春秋假名义违规收费,或以家委会等名义向家长摊派费用。严厉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春秋假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的行为。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