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有约 特色专题 直播泉州 读报 美食 健康 文旅 报料 视频 图片 创客 V R 县区

您的位置: 泉州网>区 县
2026-09-02 08:25:28 来源:泉州晚报

泉州网9月2日讯(融媒体记者许雅玲 通讯员黄文博 张桢炜)日前,泉州台商投资区制定《泉州台商投资区使用船舶从事海上休闲活动安全管理实施意见》,并将于9月17日起正式实施,旨在规范海上休闲船舶经营秩序,系统防范水上安全事故,为日益升温的沿海文旅经济筑牢安全防线。

新规明确,个人不得从事海上休闲经营性活动,经营主体须完成市场主体登记,鼓励公司化集约运营,从源头破解个体散乱经营带来的监管难题。乡镇船舶参与经营须具备合格证明和年度安全技术评估报告,配齐救生、甚高频通信、消防等设备,船身喷涂识别牌号。审批实行“乡镇实地核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许可”两级制度,严把准入关口。重点做好航行安全管控,设定开航硬性条件:能见度不低于1000米、风力不超过5级、浪高不超过1米,严禁夜间航行和酒后驾船。

在监管体系上,泉州台商投资区设立区级海上休闲活动安全管理联席工作调度小组,统筹文旅、海洋渔业、体育、应急、市监、公安、乡镇及海事、海警等多方力量。相关部门将划定专属海上休闲海域,设置边界标识和电子围栏,公开可航行船舶类型、停靠点位等信息。属地乡镇承担日常监管、隐患整改、防风防台及“三无”船舶整治等职责,行业主管部门依职责开展经营许可审批和安全督导。泉州丰泽海事处负责渔港以外通航水域安全监管,开展登记船艇监督检查,参与联合巡航和险情处置。

责任编辑:
泉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

合作:15880996339 0595-2250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