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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08:52:12 来源:泉州晚报

顾客就餐遇门店直播 私人对话被公开传播

律师:把消费者当“免费素材”,餐厅涉嫌多重侵权

泉州网8月28日讯(融媒体记者 黄墩良)在餐馆吃饭,不料餐馆在直播引流,把你的画面直播出去了,放在你身上,你同意吗?近日,有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其在泉州某餐厅(以下简称餐厅)就餐时,被门店商业直播拍摄人脸,私人对话也被收音对外公开传播。事件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律师指出,在未经顾客知情和同意下,就擅自直播顾客吃饭聚餐聊天的画面,将顾客当“免费素材”,餐厅此举涉嫌多重侵权。

现象

就餐时被直播 顾客发帖吐槽

据发帖网友描述,其进店之初,服务员询问选择拼桌还是单独就坐,她选择了单独座位。入座下单后,朋友才发现身后门店正在开启直播,镜头已将她们摄入直播间画面。网友当即要求更换座位。

然而,工作人员口头回应“已经核销下单不能更换,怕会丢菜,要等全部菜品上齐之后才可以更换”。后续另一位工作人员同样告知不能换座,多位工作人员说辞一致,反复以“换位置会导致菜品送错、送乱”为由推脱。直到该网友找到一位管理人员再三表达不满后,才被安排更换座位,工作人员还赠送果盘表示歉意。

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可网友回到家中回看留存的直播间录屏却发现:直播收音清晰收录到她们就餐时私下聊天的内容,主播还在直播间公开说道:“刚刚反映主播直播照到她们了,她们准备换位置了。”

该网友在文中质问道:“身处公共消费场所,不等于消费者就要放弃肖像权和隐私权,食客不该沦为门店直播引流的免费素材。”其要求门店删除所有包含肖像、对话声音的直播片段,并就整件事情给出合理解释,否则将向12315、直播平台继续维权。

昨日,记者发现,网友吐槽的视频已经下架了。

该帖发布后迅速引发市民共鸣。不少人也表示有类似遭遇。

网友“今天我又想吃(减肥版)”置顶评论表示:“非常讨厌对着客人直播!!!”网友“小汤圆”说:“很多餐厅的探店也是!!!!!侵犯肖像权。”一名网友则指出:店里人会拿客人吃饭聊天当噱头用来直播,一点隐私都没有,还会讨论客人,很没有隐私,这种店真的要狠狠避雷。

市民林女士说,有些减肥机构为了宣传自己,也会当场直播学员的训练场景,“我觉得没经过学员的同意,这样做很不好”。

观点

身处公共空间 不等于放弃隐私

事件曝光后,关于“餐厅直播是否侵权”的讨论持续发酵。

支持维权的网友认为,消费者到店就餐,在事先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门店商业直播拍摄人脸、收音私人对话,已经超出了正常经营范畴。公共场所虽然不同于私人空间,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益仍应受到保护。商家以直播方式引流,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并征得同意,而非将食客当作“免费素材”。

也有观点认为,餐厅作为经营场所,安装监控设备较为常见,但商业直播与店内监控有本质区别。监控录像通常仅用于安全保障且不对外公开,而商业直播面向不特定公众实时传播,拍摄内容包含消费者肖像和声音,可能对消费者权益造成实质性影响。

还有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餐饮行业直播探店、现场直播逐渐成为引流新方式,但部分商家在操作中忽视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直播镜头对准食客、收音食客对话等行为,不仅可能涉嫌侵权,也容易引发消费者反感,反而不利于门店口碑。

律师

未经顾客同意 涉嫌多重侵权

针对市民吐槽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北京市炜衡 (泉州) 律师事务所刘亚芳律师指出,门店在未告知、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商业直播拍摄消费者人脸并公开传播的,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肖像权、隐私权及个人信息权益。

涉嫌侵犯肖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该法还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门店商业直播拍摄食客人脸并对外公开传播,属于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公开传播本身即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涉嫌侵犯隐私权。《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该法明确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拍摄、窥视他人的私密活动,不得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食客在就餐过程中的私下聊天内容,属于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门店通过直播收音将其对外公开传播,明显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

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门店在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未履行告知义务,将消费者置于直播镜头之下,且在消费者提出异议后反复推脱,未能及时停止侵害行为,违反了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人格尊严的法定义务。

刘律师提醒,市民遇到类似情况时,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是及时固定证据。发现被直播拍摄后,第一时间通过录屏、截图等方式保存直播画面,记录直播时间、平台名称、直播间账号等信息;同时保留消费凭证,证明双方存在服务合同关系。

二是当场提出异议。明确要求商家停止拍摄、关闭直播镜头或更换座位,并要求商家删除已拍摄内容。如果商家拒绝或推脱,可向现场管理人员反映,必要时报警求助。

三是向平台投诉。如果直播内容发布在第三方平台,可向平台提交侵权投诉,要求平台下架相关内容、封禁违规直播间。

四是向监管部门举报。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或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要求行政机关依法查处。

五是依法提起诉讼。如果协商、投诉均无法解决问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商家停止侵害、删除相关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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