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14日电 (陶思阅)为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中国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14日联合发布《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跨国公司资金跨境流动频繁,有资金统一归集、余缺调剂、统筹收付和调配的客观需求。在本外币一体化管理的思路下,跨国公司可在境内外统一资金池中实现人民币与外币的集中运营,这不仅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也为企业在汇率波动背景下提供了更灵活的风险管理工具。
从政策细节来看,通知内容在三个方面实现了优化。一是在更大范围内支持中小规模跨国公司开展业务,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惠及更多经营主体。主办企业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建池门槛可进一步降低。
二是便利跨国公司归集调拨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成员企业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允许跨国公司自主决定归集比例,使用同一账户管理本外币资金,实现集团层面统筹调配、成员企业层面灵活使用,鼓励优先使用本币开展业务。
三是简化业务备案登记流程。由主办企业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一个窗口”对外,进行业务备案登记,部分变更登记交由合作银行办理。同时,明确业务办理规范和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成员庞溟对中新社表示,推广本外币跨境资金池业务打通了跨国企业集团境内外资金循环的动脉。它不仅赋予跨国公司更大自主权来进行全球资金调度,也大幅降低了多币种账户持有的财务摩擦与汇兑成本。
下一步,中国央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将不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通知自2026年9月1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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