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在泉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市政府提交的39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进行投票,差额票选出30个2026年度泉州市民生实事项目。这标志着,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制在我市市级层面正式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实施阶段。
票决工作的顺利开展,得益于坚实的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今年2月底,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市县乡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此项工作。泉州市人大常委会迅速响应,将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制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从征集、筛选、票决到监督、评价的全过程作出了规范化设计,以确保各环节程序规范。
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实事票决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于今年8月启动候选项目征集工作,且全程与市人大密切沟通对接。“候选项目的产生,本身就经历了广纳民意的过程。”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人大代表公开征集,共收到122条项目线索,经多方论证与整合,最终形成39项具有代表性、普惠性和可行性的候选项目,为人大票决奠定了坚实的民意基础。
昨日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仔细审阅候选项目清单,慎重投下选票。经过严格的计票程序,优化提升250所学校老旧教学设备、新增2万个中学学位、实施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建设提升33个“妇女儿童之家”等30个项目入选最终清单,涵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交通、养老等七大民生领域。
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市政府将根据票决结果,迅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与完成时限。市人大常委会则将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听取报告、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形式对项目进度、资金使用、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确保每一件实事都落到实处、惠及于民,让这份由人大票决产生的“民生清单”真正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幸福答卷”。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制,意味着民生实事从“政府提、政府定、政府办”的传统模式,转变为“广泛征集民意、人大依法票决、政府严格执行、人大跟踪监督”的完整闭环。在这一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将民意最大程度地转化为施政目标,确保了民生项目与群众需求的高度契合。
□融媒体记者 颜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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