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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08:16:45 来源:泉州晚报

□郑运钟

泉州地方立法,走过十年历程。自2015年7月获批地方立法权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市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始终,成功探索出一条具有泉州特色的地方立法之路,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法治动能。

近期,全国人大官网刊发报道予以高度评价:“走过十年地方立法历程,泉州市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贯穿始终,从两江保护到内沟河整治、从矿山修复到水污染防治,立法选题紧扣民生关切和发展所需,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每部法规都解决实际问题、惠及一方百姓。”

这一评价精准勾勒出泉州立法的实践逻辑。十年来,立法实践始终紧扣城市发展脉搏,成绩斐然。一方面,在历史文化保护领域构建起“点线面”结合的严密体系:由“点”出发,以《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守护遗产核心;于“线”而言,凭借《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串联历史脉络;从“面”统筹,通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统筹全域活化。同时,在生态文明与城市治理层面,也以立法为剑,解决环境痛点与城市痼疾,从《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守护碧水清波,到《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破解民生难题,立法始终如一把“金钥匙”,不断打通发展的梗阻。

十年探索沉淀的经验,为地方立法提供了深刻启示。特色化是立法的生命力所在——泉州聚焦世遗之城特质,超半数立法深耕历史文化保护,以“小而精”替代“大而全”,证明唯有锚定城市基因,才能让法规成为不可复制的治理优势;民主化是立法的根本遵循——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全链条式”民意征集,让骑楼修缮、侨厝保护等条款凝聚最大共识,彰显了“立法为民”不是口号而是实践;效能化是立法的终极目标——将立法与文旅经济深度绑定,借“宋元中国・海丝泉州”品牌激活文旅经济发展动能,印证了良法善治能真正转化为发展红利。

近期召开的全国城市工作会议,为城市发展与立法实践指明了更高坐标。会议强调保护历史文脉,我们需以现有法规体系为基础,进一步推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让千年文脉成为城市软实力的核心支撑;会议提出建设宜居城市,我们应持续用法治“绣花针”完善生态保护与治理细则,让绿色成为城市最鲜明的底色;会议要求转变发展理念,我们更需将特色化、民主化立法路径推向深入,让每一部法规都成为衔接发展战略与民生需求的纽带。

让立法实践紧扣城市发展脉搏。泉州十年立法路印证了一个道理:城市的成长,既要守护历史的根脉,也要回应时代的呼唤。展望未来,唯有继续创新立法工作,加强立法与城市发展各环节的衔接,方能让千年古城在法治护航下书写更壮阔的发展新篇,为立法实践与城市治理提供更鲜活的“泉州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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