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类对象可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采取先缴后补方式,申报时间截至9月30日
泉州网7月13日讯(融媒体记者许奕梅 通讯员王英群)记者从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获悉,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以下简称“社保补贴”)政策。今年以来全市已向174人发放2023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98.39万元,申报截至9月30日。
对于具有我省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实现灵活就业后,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在社保缴交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2024年受理2023年度社保补贴申请。
具体补贴对象有九类,包括“4050”失业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人员(以失业登记日期为准,后续无就业记录);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在福建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实名制登记的脱贫劳动力(原国定、省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对象可给予不超过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实际缴费额2/3的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市就业人才中心提醒,对从未申请过社保补贴的人员,需先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申报。社保补贴从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转灵活就业登记,同时又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月份起算。申领社保补贴期间不可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持《残疾人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享受残联部门社保补贴政策和人社部门社保补贴政策。50周岁以上(含)的女性人员不得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不得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