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30日电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某银行北投分行员工游某欠下赌债,于是利用替客户办理存款、提款、收款业务时监守自盗,自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间,分22次共私吞469万元(新台币,下同)。由于游某认罪并已将侵吞款项全部归还银行,士林地院判处游某徒刑2年,缓刑4年,须进行200小时义务劳动。
判决指出,26岁游姓男子是台湾某银行北投分行助理专员,欠赌债约60万元,又因信贷、车贷、房租及打游戏等花费很大,自2016年9月5日至2017年8月10日,15次盗用客户印章,伪造取款凭条,盗领客户存款372.1万元。
其中,被盗领最多的是台湾文化大学校友总会,被盗领8次,金额高达205万元,甚至有1天盗领2次记录。游某盗领台湾文大校友总会的存款主要是为了还赌债,2017年5月、6月各盗领46.8万元、5万元还债,2017年为赌博翻本,再次挪用6万元。
另外,游某自2016年8月4 日至2017年6月16日7次利用客户缴款机会,将钱中饱私囊,共私吞969035元。
游某怕东窗事发,又挪用其他客户的钱,补回已被盗用的账户,合计私吞多名客户共469万多元,补回347万元。游某母亲后来帮儿子补回剩下的121万多元。
事后,银行接到客户反映称房贷未入账,清查发现游某犯罪行为,报警处理。
法官考虑到游某认罪且已补回犯罪所得,判处游某徒刑2年,缓刑4年,须进行200小时义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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