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23日电 (记者 阮煜琳)山西省临汾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作出判决,涉案16人获罪。中国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23日在北京对记者表示,该案涉及人员多、策划专业,其影响恶劣、性质严重。
2018年3月28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报告,在监测数据审核时发现山西省临汾市部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异常。根据问题线索,生态环境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赴临汾检查,发现临汾市6个站点采样系统受到不明身份人员人为干扰,并依法移交公安部。
据公开报道,有关司法部门调查表明,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临汾市6个国控站点PM2.5、PM10,二氧化硫采集设备被人为干扰上百次,导致近一年内临汾市国控监测站监测数据严重失真53次,其中,2018年3月18日-26日,共失真20次。
5月30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临汾市环保局办公室原负责人张烨、环境监测站原聘用人员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原河北先河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运维员工崔勇勇、张安分别被判刑八个月、六个月。其余11人处以拘役四至六个月,缓刑八个月至一年不等。
环境监测司负责人表示,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涉及人员多、策划专业,影响恶劣、性质严重。一些地方和单位弄虚作假,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打歪主意,触犯法律“红线”。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大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惩处弄虚作假行为,对环境监测不当干预和弄虚作假的,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坚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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