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4月27日讯 (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郭瑞雯)技工教育“学校怎么管理”“办学水平如何评估”?近日,泉州市人社局印发《泉州市技工院校办学水平评估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技工院校管理、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文件,新规定主要明确技工院校评估目的、评估内容及工具、评估结果及应用等内容。其中,对泉州区域内的技工院校,从基本办学条件、师资队伍、课程与教学、校企合作、学生发展和办学效益等六个方面,采取“学校自评、专家评估、市级复核”的方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评估优秀的,在评优评先、升级升格、竞赛集训、核定招生人数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评估合格但存在问题和不足的限期整改;对评估不合格的,视情节严重给予削减核定招生人数、取消第二年招生资质或者吊销其办学许可等。
泉州市人社局职建科有关负责人表示,“新规定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技工院校办学行为,提高技校育人水平,为我市产业发展输送所需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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