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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6 08:07:56 来源:泉州网
只因喜欢,小伙子王某私自骑走邻居的自行车,骑了一天一夜尽兴后归还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目前,王某被晋江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泉州网3月6日讯 (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张燕青 黄紫文)只因喜欢,小伙子王某私自骑走邻居的自行车,骑了一天一夜尽兴后归还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目前,王某被晋江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民警介绍,3月2日上午,晋江东石镇井林村群众许某报警称,其放于家门口的一辆公路自行车被盗,价值约2000元。东石派出所民警经过调查,锁定了许某的邻居、嫌疑男子王某。18岁的王某来自重庆,就住在许某家对面的租房内,3月2日当晚在其住所被抓获。

“我太喜欢这辆车了,只想骑一下尽尽兴。”王某说,他对许某家的这辆自行车可谓“一见钟情”。3月1日晚上8时许,王某见四下无人,且车未上锁,便盗走骑了一天一夜到厦门游玩,中途只在公园的石椅上休息了一个多小时。3月2日晚上,王某返回晋江,在准备归还自行车回家休息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民警介绍,盗窃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规避他人管控的方式,转移而侵占他人财物管控权的行为。虽然王某有归还自行车,但是他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目前已依法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警方提醒,任何借口都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理由,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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