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3月6日讯 (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陈旭 潘惠辉)年终奖刚到账,还没“捂热”,就被“有心之人”盗刷。警方一查,盗窃嫌疑人是受害人的同事,其假借手机实施转账盗窃。目前,嫌疑人王某已被晋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察同志,我的一张银行工资卡被人盗刷了9000元。”2月14日14时许,晋江市公安局接到安海镇某企业员工熊某的报警。熊某回忆,案发前一天,其同事王某来宿舍找过他,并借用了他的手机。民警接警后侦查,王某有重大嫌疑,经过连续追踪侦查,摸清了嫌疑人的身份及落脚点。3月2日12时许,刑侦大队重案队联合龙湖派出所在灵源街道五里工业区一工厂内,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查,35岁的王某来自贵州,去年他经常找受害人熊某借钱,当熊某用微信账户转账给他时,王某趁机偷偷记住了熊某的支付密码。2月13日,公司给员工们结算了工资,并发放年终奖,王某惦记着熊某的钱包,假意借熊某手机使用,顺势转走了其微信账户绑定的银行卡里的9000元,并删除了提醒信息。见熊某未察觉,王某随后偷偷离开了公司。
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晋江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提醒,市民朋友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重要物品及信息;若手机不慎被盗,应立即解除所绑定的银行卡;若确定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内钱款被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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