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安县纪委通报2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惠安县国税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林进宝、税源管理四分局科员张惠强不作为问题。2011年1月至2015年2月间,张惠强、林进宝在对一家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及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条件监管的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实地检查、审查职责,片面采信企业虚报的残疾人在岗职工总数证明及提供的申请税收减免材料,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此外,上述人员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张惠强、林进宝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惠安县辋川镇南星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柯江辉不作为问题。2016年8月,柯江辉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补助资金的审核工作中,流于形式,未认真审核,致使该村党支部委员林忠庆以其亡兄林忠平(贫困残疾户)的名义伪造申请材料,骗取上级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补助资金的申请获得村一级审核通过并上报镇政府。2016年12月,辋川镇政府村建办工作人员在入户核实补助对象的资格条件时发现林忠平已于2012年死亡,及时中止该补助申请。2017年3月,柯江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村委会主任柯淑卿受到诫勉谈话。
通报强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以优良的作风保障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坚持以上率下,从严教育管理监督,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推进作风建设,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精准扶贫、生态环保、教育卫生等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领域,时刻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的新表现、新动向,对作风漂浮、推诿扯皮、脱离群众、工作不实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坚决问责,全力遏制“为官不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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