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1月2日讯 (记者王树帆 通讯员王秋玲)《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于昨日起正式施行,同时,2003年1月2日国务院公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废止。
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为保障环境保护税法的顺利实施,近日,我市举办了一场环保税政策宣讲会,邀请已完成环保税匹配的企业参加。宣讲会上,税务人员结合企业最为关心的环保税纳税人、课税对象、计税依据、应纳税额及减免税政策等内容一一进行讲解,消除纳税人疑虑。
此外,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还深化联动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工作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工作任务、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并通过财政、地税、环保三个部门的门户网站,以及地税办税服务厅、报刊、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实施环境保护税法的积极意义,提升纳税人对开征环境保护税的认知和理解。在征管工作衔接上,市地税局与市环保局就排污企业名单、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计算和核定方法等基本资料进行交接,同时联合做好地税管征前期准备工作。
下一步,上述三个部门将继续联动配合,在线上、线下同步对纳税人开展环境保护税申报系统的培训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税顺利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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