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梦想从学习开始、事业从实践起步”“我们的干部要上进,我们的党要上进,我们的国家要上进,我们的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实践、实践、再实践。”漳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创办“每周一课”讲堂,探索打造漳州模式的教育培训平台。即:建立除每月的第一个无会周外,每周一下午利用视频系统对两级院同步组织学习培训。将“每周一课”讲堂打造成为两级院队伍建设、党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业务建设等重要抓手和“刚性”机制,常态化的必修课。目前,已开讲212讲,受教育培训面达20万人次。
1.建机制,求规范。一是建立党组书记抓总,政治部主任负主责,教育培训处、机关党委联办,两级院联动的组织体系。二是建立年度总计划与季度微调节相融合的课程体系,做到计划与调节相结合。三是建立领导引领与聘请专家学者相结合的辅导机制。开设“检察长论坛”,聘请各级领导、专家教授、学者专题辅导126课次。四是建立考勤考核与评教评学相结合的学教奖惩机制。组织课堂点评通报、评教评学及“精品课题”“优秀授课人”评选,评选出“精品课题”58个,“优秀授课人”78名。五是建立成果运用机制,纳入个人、单位考评考核。

党组书记黄秀强检察长利用“每周一课”平台对两级院各级党组班子开展集体谈话
2.抓重点,求实效。一是对象上突出以两级院领导班子、中心组成员和执法办案一线重要岗位的人员为重点。二是教育内容上突出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的理论武装,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三是业务上加大执法技能和综合素质、履职能力养成。四是组织课前集体预审、严把课程质量入口关。
3.抓拓展,求深化。一是将以往台上讲、台下听单一的直叙式向互动式、实练式转变,组织现场互动,提升真练性。二是将传统的讨论方法向网络视频在线、演讲式、辩论式转变。三是拓展实践载体,开展“岗位大竞赛”“业务论辩赛”“检察官教检察官”等活动,推进学习成果的转化。四是开设“先进典型论坛”“特色亮点展示”“主题党日”等,引领打造检察特色品牌,推动党建创新发展。
好学促上进的风气蔚然而生,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收入《福建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案例选编》,并确定为重点推广项目,获漳州市直机关2017年“党建引领发展推进‘三抓三比、十项竞赛’案例评选”一等奖,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创新项目”,获市委常委组织部沈金水部长批示。

漳州市院“依托‘每周一课’大兴学习之风”入选福建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案例选编
1.各级党组织的学习力、创新力和执行力显著增强。被市委确定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经验做法在全市和全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理论研讨会上作典型发言,2019年10月代表漳州市在全省理论骨干培训班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典型会上作交流发言。获省级“五一劳动奖状”“先进职工之家”等,最高检授予“科技强检示范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
2.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能显著增强,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进一步提升。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八闽楷模”刘龙清、“全省先进工作者”张小芬等一大批高层次的业务能手、专家和先进典型群体,“刘龙清示范性劳模工作室”被市委确定为“2018年党建重点培育项目”。
3.实现以载体建设带动制度建设,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显著提升。被市直工委确定为“‘1263’党建机制建设示范点”“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漳州市机关领域党员专题民主生活会联系点”,连续两届被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4.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得到有效提振。出台16条服务保障“大抓工业、抓大工业”实施意见,市委邵玉龙书记先后两次批示肯定。深化台商检察联络员等涉台检察工作机制,省检察院、省台港澳办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获评“2018年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探索建立“春蕾安全员”机制,获评“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