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11月9日讯 (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庄凌龙)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授予郭朝明等10位同志“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其中泉州的陈兴盛、洪国正两位勇士位列其中。
2020年11月4日8时许,在晋江市安海镇一菜市场内,张某和沈某因买卖产生口角,张某持刀伤人。旁边的摊主洪国正听到呼救声,立即放下手中的生意冲过去,一把将沈某拉开,并呵斥张某不要再继续行凶,停止伤害。张某却发疯了一般仍挥舞着刀欲再砍沈某,洪国正毫不犹豫地冲上前,挡在沈某前面,右手手臂不慎被砍到,血流不止,剧烈的疼痛袭满全身。然而,洪国正并没有退缩,他捂着伤口,持续与张某对峙。另一摊主陈兴盛听到声音后也赶来,趁着张某没注意,从身后死死抓住她的双手,全力夺刀。然而张某仍不断反抗挣扎,用嘴咬陈兴盛的手,挣脱后,用刀割伤陈兴盛左手手腕,但是陈兴盛仍丝毫不放手。此时,周围群众围了上来联手控制住张某,并把刀夺下。随后,警察赶到,将张某带离现场,洪国正、陈兴盛、沈某被送往医院治疗。
了解到陈兴盛、洪国正的英勇事迹后,晋江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启动见义勇为确认程序。经调查核实,当时63岁的陈兴盛是晋江市安海镇人,而57岁的洪国正是南安市石井镇人。在不法侵害发生时,他俩面对锋利的刀具,不顾个人安危、夺刀救人的行为值得肯定与学习。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他俩的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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