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11月2日讯 (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尤燕玲)被拖欠工资等钱款,对方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时,当事人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昨日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日前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见到法院的执行阵仗,被执行人当即纷纷支付款项,申请执行人得以领回工资款,行动彰显了司法的公平公正。
在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泉州某鞋业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中,执行干警现场电话通知被执行人赖某到达现场。来到现场,赖某见到法院的执行阵仗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当即将拖欠的全部工资款10941.6元转账给申请人吴某。
被执行人某体育用品公司拖欠了申请人黄某工资款4000元。在现场执行干警的威慑力面前,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舒某当场将工资款支付给申请人黄某。
在申请执行人张某与晋江某鞋材公司的劳动合同一案中,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田某位于晋江西滨镇的经营场所。见此情景,田某意识到此次法院动真格了,当场付清拖欠的剩余款项13340元。
在申请执行人彭某与福建省某商贸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干警在现场张贴封条并拘传相关责任人,被执行人见此当场将拖欠的工人工资10037.7元转账至法院账户。
据介绍,晋江市人民法院此次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48名,按照计划兵分三路开展执行行动,共计查封房产2处,拘传被执行人13人,扣押车辆2辆,执行到位款项32万元,成功执结案件1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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