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10月27日讯 (记者傅恒 通讯员赵美缘)记者昨日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10月以来全市已有5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禁驾,其中1人因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4人因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今年4月27日1时许,朱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石狮市石泉二路时,摩托车碰撞到路缘石后摔倒,造成该摩托车乘车人黄某受伤,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石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朱某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石狮市人民法院判处朱某犯交通肇事罪。近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朱某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以下两种违法犯罪行为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禁驾:一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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