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多部门联手集中整治清源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飙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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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网9月9日讯 (记者陈祥木 陈明华 通讯员吴慧兰)为切实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丰泽公安分局、清源派出所、泉州清源山景区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决定,即日起联合对清源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飙车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据介绍,飙车是指以竞技、追求刺激、娱乐或者赌博为目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超速行驶、追逐竞驶、玩“漂移”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
各部门联合执法人员将对在道路上的飙车违法犯罪活动实施集中查处,严厉打击。对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对于因在道路上飙车而产生的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对于飙车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清源山景区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依照《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规范旅游车辆停放管理。
游客如发现飙车等违法犯罪行为,可拨打110电话积极举报,或者通过视频图像资料举报。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为了他人和自身安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共同监督飙车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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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山风景名胜区部分路段禁止二轮摩托车通行
为确保清源山风景名胜区交通安全有序,9日起,景区部分路段禁止二轮摩托车通行。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自2022年9月9日起对清源山景区齐云路(清源山景区山门至南台岩)、北山路(齐云路至千手岩)实施禁止二轮摩托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景区内居民或施工、应急、通信等确需前往以上禁行区域的,可提前向泉州清源山景区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申请,经泉州清源山景区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核实后核发临时通行证,持证通行,并由泉州清源山景区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报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备案。
(陈祥木 陈明华 吴慧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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