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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7 09:38:00 来源:泉州晚报
近日,泉州台商投资区交警大队发布《关于推行农村“两违”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举报交通“两违”最高奖励300元

严查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行为

泉州网9月7日讯 (记者黄雅珊 通讯员张恩梭)近日,泉州台商投资区交警大队发布《关于推行农村“两违”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农村地区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以下简称农村“两违”)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奖励举报机制,广泛发动和鼓励群众积极向交警部门举报“两违”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预防涉及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举报人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也可以本人到辖区的交警中队实名举报。举报时,应准确说明违法时间、地点、车牌号、车辆类型、行驶方向等具体信息。

其中,举报三轮摩托车(含电动)违法载人的,经核实无误的每起奖励50元;举报拖拉机或货车违法载人的、载客汽车违法超员的,经核实无误的每起奖励200元;举报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的(包括校车及未取得校车许可的“黑校车”),经核实无误的每起奖励300元。

台商区交警大队将根据举报线索查获具体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联系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举报人须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到交警大队领取。多人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举报顺序以报警时间或证据提交时间为准。

台商区交警大队提醒,举报人不得采取违法行为或危险方法收集证据;举报人违法收集证据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举报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举报,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威胁、敲诈涉嫌违法的驾驶人,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此外,举报人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应确保自身及道路交通安全,因未注意安全造成人身伤害或其他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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