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有约 特色专题 直播泉州 读报 美食 健康 文旅 报料 视频 图片 创客 V R 县区


您的位置: 泉州网>泉州新闻
2021-01-29 08:18:33 来源:泉州网
用“本性难移”来形容丁某文,非常恰当——他醉驾被查获,在取保候审期间,竟然再次醉驾。日前,他被从重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泉州网1月29日讯 (记者黄墩良)用“本性难移”来形容丁某文,非常恰当——他醉驾被查获,在取保候审期间,竟然再次醉驾。日前,他被从重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丁某文老家在重庆市,但长年在泉州务工。2019年11月1日零时许,他喝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晋江市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27.73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后来,他被取保候审。然而,他仍不思悔改,去年6月20日晚上10时许,他喝酒后,在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晋江市时自行摔倒,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75.44mg/100ml。

日前,晋江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丁某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丁某文因涉嫌犯危险驾驶被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危险驾驶,且两次的血液中乙醇浓度均达200mg/100ml以上,应予以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是坦白,且自愿接受处罚,予以从轻处罚;其无相应驾驶资格驾驶无牌照二轮摩托车,予以酌情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
泉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

合作:15880996339 0595-22500230